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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科学技术局是四会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科学技术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专利工作和负责协调知识产权事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科学技术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会同市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三)组织制定"星火"、"火炬"等各类科技计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负责向上一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工程中心组建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四)归口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各种科技示范推广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设;指
导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市科学事业费、"市科技计划"、科技"三项经费"、科技专项资金和科技发展资金,并负责对上级下拨我市各项科技经费的监督管理。
(六)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参与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措施;负责乡镇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工作。
(七)归口管理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奖励及推广工作;协调和指导民营科技工作。
(八)负责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科技统计和科技刊物的管理工作;承办我市专利申报、统计工作;协调地震工作管理和地震知识普及宣传等工作。
(九)协调市内各部门信息传输网络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全市通信与信息安全。
(十)指导、协调、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信息化普及教育;以及政府网站和政府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工作和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行政职能等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各镇(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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